在國內「首次」申請普通護照之民眾,須由本人「親自」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部、雲嘉南、南部、東部辦事處辦理;倘不便親自前往,則須先「親自」至「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」辦理「人別確認」後,始得委託代理人續向外交部或旅行社代為申請護照,或向本所申請「一站式收件服務」,屆時至本所領取護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