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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重要公告】為因應全國已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三級,對於申辦戶籍登記之法定最後期日在110年5月19日以後,且仍於第三級警戒之期間者,可於解除第三級疫情警戒後再行申辦,逾期者不予裁罰

  • 發布單位:苗栗縣三義鄉戶政事務所

一、基於防疫特殊考量,對於申辦戶籍登記之法定最後期日在110年5月19日以後,且仍於第三級警戒之期間者,可於解除第三級疫情警戒後再行申辦,逾期者,得依戶籍法規定「正當理由」之意旨,不予裁罰。(內政部110年5月21日台內戶字第1100242583號函)

二、民眾線上申辦戶籍登記之法定最後期日在第三級疫情警戒期間者,雖逾戶籍登記之法定期間,仍可辦理,且不予裁罰。

三、另外,可多加利用線上申辦戶籍登記服務,線上登記完成後如需換發國民身分證、戶口名簿者及無法使用線上申辦者,可俟解除第三級警戒後再行申辦,逾期者不予處罰。